四、徵求計畫
- 公開徵求104年度科技部與斯洛伐克科學院(MoST-SAS)雙邊共同合作研究計畫
一、依據科技部與斯洛伐克科學院(Slovak Academy of Sciences, SAS)85年簽署之雙邊科學合作協定,議定共同補助合作研究計畫。
二、有意申請者請於103.5.19前完成線上作業同時副知研發處,以利彙整函送科技部申請。畫執行期間:104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
詳細內容請參閱網址
- 科技部自103年度起推動「鼓勵企業參與培育博士研究生試辦方案」,並自即日起受理申請
為獎助國內優秀博士研究生參與本部研究計畫,引進產業資金挹注學術研究,充裕技術專業人力資源,以減少產學落差,並培植產業所需創新研發人才,特推動旨揭試辦方案,重點如下:
(一)適用計畫範圍及參與企業對象:
1.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及產學合作研究計畫。
2.參與企業須為依我國相關法律設立之獨資事業、合夥事業及公司,或以營利為目的,依照外國法律組織登記,並經中華民國政府認許,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之公司。計畫為本部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者,參與企業須為該研究計畫之合作企業或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之聯盟企業。
(二)申請方式
1.申請機構於申請本部上開研究計畫時,一併提供獎助企業簽署承諾書,內容須包括保證支付博士研究生獎助金之配合經費及獎助名額。
2.申請補助期限至多1年,預核計畫第2年後逐年以追加經費方式辦理。
(三)獎助方式
1.參與企業支付博士研究生每位每月新臺幣1萬元以上之獎助金。
2.計畫為本部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者,獎助金須為配合款以外之經費。
3.本部除原依規定補助研究計畫兼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外,就獲得參與企業獎助之優秀博士研究生,同步專款補助博士研究生每位每月新臺幣1萬元獎助金;惟每位每月獎助金額不得超過本部補助研究計畫兼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之規定(不包括參與企業支付博士研究生之獎助金)。
4.計畫執行機構備函向本部辦理簽約請款時,須檢附參與企業承諾支付博士研究生獎助金之撥款證明文件(匯款或支票影本),本部始得辦理計畫經費撥款事宜。
5.本部專款補助博士研究生獎助金為專款專用,不得流用,計畫執行結束後如有餘額,應繳回本部。本專款獎助金不列入研究計畫管理費計算。
(四)實施期程:本試辦方案實施期間為3年,自103年8月起,執行研究計畫開始試用。
二、已有103年度預核專題研究計畫且覓妥參與企業提供獎助金者請備齊相關資料送本校研發處彙整後,函送科技部辦理追加經費。另產學合作計畫部份請逕洽本校產學營運處。詳細內容及申請方式請參閱網址
- 科技部徵求2015臺俄(RFBR)雙邊共同合作研究計畫(一般型與目標導向型計畫)
一、科技部為促進與俄羅斯科技合作研究,分別於2004、2006、2007及2011年與俄羅斯基礎研究基金會(RFBR)、俄羅斯人文科學基金會 (RFH)、俄羅斯科學院西伯利亞分院(SB RAS)及俄羅斯科學院東分院(FEB RAS)等四個機構簽署合作文件,共同鼓勵與支持臺俄研究人員之合作。
二、此次公告係徵求本部與俄羅斯基礎研究基金會(RFBR)協議下之合作活動。除每年與RFBR例行之一般型研究計畫,今年新增目標導向型計畫。即日起開放申 請,校內截止日分別為一般型研究計畫:103.6.25;目標導向型計畫:103.7.29,有意申請者請於上述截止日前完成線上作業同時副知本處以利彙 整函送科技部申請。 詳細請參閱網址
- 國科會公開徵求2014/2015臺奧(NSC-FWF)雙邊研討會及研究計畫。相關申請細節請參考「臺奧(NSC/FWF)雙邊科技合作協議補助申請須知」。申請日期與截止日期(均以申請機構發文日為憑)
(1)雙邊研討會(一年兩期):
a. 2013.12.01-2014.02.05(會議應於2014.07.01-2014.12.31期間舉辦)
b. 2014.06.01-2014.07.31(會議應於2015.01.01-2015.06.30期間舉辦)
(2)雙邊研究計畫(一年一期):2013.12.01-2014.02.05(計畫執行日期2014.08.01-2017.07.31)
- 國科會自然處永續防災學門之防災科技研究計畫係配合國家災害防治政策、全國科技會議及災害防治相關會議結論等所規劃之目標導向型研究計畫,為鼓勵研究人員以團隊方式進行整合研究,本年度依例只接受整合型計畫申請,每一整合型計畫必須有三件以上之子計畫通過才能成立。請對本學門徵求課題有興趣之研究人員組成研究團隊,並依本公告所列之研究重點領域、時程、課題與研究內容研提總、子計畫書,申請時程、方式與其他規定依本會103年度專題研究計畫徵求公告辦理。申請計畫請以下列學門代碼選擇適當領域:M1710-防災氣象,M1720-防災坡地,M1730-防災洪旱,M1740-防災地震,M1750-防災體系。
- 修訂「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科學與技術人員國外短期研究公費支給項目及標準表」及「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科學與技術人員國外短期研究須知」,並自103年1月1日生效,請至國科會網站點選「國際合作處」各類補助辦法及補助標準,參考列印使用。
- 國科會科教處為推動與提升我國科學教育研究之水準,針對目前國內各階段科學教育重要問題、國際科學教育研究趨勢,並展望未來國內科學教育之需求,考量國內相關研究人力,規劃103年度專題研究計畫重點研究項目,包含「學門研究計畫」及「科學教育實作型成品設計製作計畫」兩大類。
(1)學門研究計畫:國科會向以「學門」為單位來推動各個學術領域的研究和發展;科學教育發展處共有七個學門:數學教育、科學教育、資訊教育、應用科學教育、醫學教育、多元族群科學教育、公民科技素養傳播與教育(原科普教育與傳播)。各學門於一年一度的計畫徵求作業前,均依國家需要與國內外趨勢訂定計畫徵求重點項目,鼓勵研究人員積極從事該領域之研究。
(2)科學教育實作型成品設計製作計畫:自100年度開始徵求的計畫類型,目的在推動國內科學教育實作型產品/系統之研發,並培育相關人才,歡迎有興趣之公私立大學院校專家學者提出申請。如有相關問題,請洽科教處各學門承辦人員。
- 國科會修正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研究作業要點」及「補助赴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作業要點」所規定之外國語言能力鑑定證明須包含聽、說、讀、寫之能力鑑定,因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之英文外語能力測驗(FLPT),將於103年推出寫作測驗,故修正相關規定,以增加申請人寫作測驗之選考彈性。由於國外研究機構比利時微電子研究中心(IMEC)所提供之津貼為個案審酌,提醒欲前往該機構之申請人,聯繫時先與該機構洽詢相關事宜。旨揭二要點於103年6月1日至7月31日中午12時之期間受理線上申請,相關規定公告於國科會網站(國科會首頁/國際合作處/各類補助辦法/103年申請104年出國者適用之作業要點),要點下方之附件亦請詳閱。由於每年線上申請系統操作畫面皆有調整,請於申請前詳閱最新版本之應注意事項。
- 公開徵求104年度科技部與捷克科學基金會(MoST-GACR)雙邊共同合作研究計畫
為強化暨推動科技部與捷克之學術合作,科技部與捷克科學基金會(Czech Science Foundation, GACR)於97年11月3日簽署雙邊協議,議定共同補助合作研究計畫及雙邊學術研討會。本合作研究計畫之補助項目不限領域,計畫申請須由臺灣與捷克各一位主持人組成研究群,針對相同主題共同提出並完成。我方主持人須符合科技部規定向科技部提出 申請,計畫執行期限可為一至三年,經費依合作研究之需要提出,每年最高可達新台幣120萬(約30,000歐元)。捷方計畫主持人須依捷克科學基金會之規 定以線上作業方式向該基金會提出。有意申請者請於103.4.17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繳交送出,同時副知研發處,以利彙整函送科技部申請。有關詳細申請方式及所需申請表格,可至附件下載。
聯絡人:吳悅榮
聯絡資訊:yjwu@most.gov.tw 電話:(02)2737-7429
公告單位:科教國合司五科
- 依據國科會103年度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十一(四)2規定,並非所有向人文處申請之計畫皆需要送研究倫理審查,僅有向人文處提出且計畫內容涉及人類研究者才需要送研究倫理審查。又,送審文件未能於申請時提交者,亦可於事後補齊。申請人於申請時可自行在其計畫申請書中勾選其計畫是否為人類研究,如勾選「是」者,應自行檢附送審證明;若申請人未勾選,經複審會議決議須送研究倫理審查者,國科會承辦人於複審會後將通知申請人補附「送審證明」。若經複審會議決議不需送研究倫理審查者,不必送審。經人文處複審會議決議須送審之申請案,請於103年7月31日前補附送審證明。有關人類研究計畫之補充說明請參考國科會相關網站
- 國科會103年度百人拓荒計畫試辦方案受理申請!
本試辦方案103年度直接受理計畫書申請案,免提送構想書,有意申請者請於103年7月8日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作業並繳交送出同時副知研發處,以利彙整函送國科會申請。計畫執行期限為自103年10月1日開始。「百人拓荒計畫試辦方案說明」及申請書格式請參閱國科會網站首頁。
-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3年「高科技設備前瞻技術發展計畫第二期計畫」自即日起受理申請,採隨到隨審制,歡迎踴躍提出,相關文件請至點選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