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部推動大學自我評鑑相關資訊:
1. 教育部為推動大學自我評鑑,業於101年7月17日公布「教育部試辦大學校院自我評鑑結果審查作業原則」,並另於101年9月14日依臺高(二)字第1010171099號函函知該審查作業原則第5點及第6點修正草案。
2. 本校符合申請資格,得依據上述規定,向教育部申請辦理自我評鑑,並將自我評鑑結果函報教育部進行審查認定。
3. 申請方式:
第一階段:於102年8月底前建立自我評鑑機制,並將機制報部審查
第二階段:於103年12月底前辦理系所自我評鑑,並將結果報部審查
4. 最終自我評鑑結果經教育部認定通過,學校即可免接受教育部評鑑1次。若學校的自我評鑑機制或結果未獲教育部認定通過,則需回歸接受教育部委託高教評鑑中心辦理之第二週期系所評鑑。
(二)教育部大學校務資料庫第10110期填報作業相關資訊:
1. 教育部「大學校院校務資料庫」訂於每年3月及10月填報。
2. 本期(第10110期)應填報表冊共計56項表冊,並採兩階段填報:
表冊類別 | 系統開放時間 | 校內截止時間 |
基本資料、 學生、教職員、 研究、校務 |
9月3日(一)上午8時 ~ 10月31日(三)下午5時 |
10月23日(二)前 |
財務 | 12月3日(一)上午8時 ~ 12月7日(五)下午5時 |
12月6日(四)前 |
3. 敬請各表冊負責單位準時於校內截止日前完成線上填報,以利本處彙整呈核統計資料。
4. 學校填報的資料,將提供教育部及「總量管制小組」、「教育部統計處」、「私校獎補助小組」、「教育部會計處」、「高教評鑑中心」、「教學卓越計畫」、「產學合作績效評量」、「邁向頂尖大學計畫」、「大學校院一覽表」等單位做後續之認定及加值應用,故惠請全校各級單位配合表冊負責單位彙整相關資料。
(三)本校資源整合中心將於10月份將公告施行「共用實驗室管理分配規則」,提供校內研究人員申請中心管理之共用實驗空間。
(四)天然藥物研究所張芳榮教授因執行國科會專題計畫「新型查耳酮衍生物對抗糖尿病與代謝調節異常新藥之開發(計畫編號:NSC 98-2323-B-037-004)」,指導學生參加「第九屆國家新創獎-學生組」競賽,經審查核定獲前三名獎項,預計於10月下旬進行頒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