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助理協助教學工作大躍進!

教學資源組 蘇雅婷小姐撰寫

  為協助本校教師提升其教學品質,於96年10月制定教學助理實施辦法,明訂教學助理工作職責、工作時數規定、薪資給付標準及考核等相關規範。透過教學助理制度的落實,不僅協助教師推動更多元化的課程,推展更新、更精緻的教學,且能增進師生間的溝通品質以及互動機會;另一方面擔任教學助理之學生能藉由協助教師教學的經驗中,學習到擔任未來工作之基本能力。
  為了更明確的指引教學助理協助教師教學工作,提升教學成效,101學年度第二學期將教學助理工作範疇分為「教學行政」及「輔助教學」二大類別,此兩類別之工作項目細項如下表:

輔助教學工作 教學行政工作

◆學生課業輔導
◆協助課程教學活動
◆協助實習課
◆協助實驗課
◆協助小組討論課
◆擔任PBL tutor
◆課外時間回應學生問題
◆其他(如引領分組討論、協助帶領參訪校外機構等)

◆教材製作(含製作簡報)
◆教學網頁設計與更新
◆網路教學平台上傳及維護
◆安排聯絡課程或場地設備
◆協助作業評量及修改
◆登錄核定成績
◆教學媒體視聽設備操作
◆教學資料蒐集

  並請獲得教學助理經費之教師,於聘任教學助理時將工作調整為以輔助教學為主,101學年度第二學期,4至6月份教學助理所申報之時數中,教學助理工作為輔助教學佔總時數70%以上者達總人數達63%,較以往約只6~10%之比例有大幅提升(如下圖),表示聘任教學助理之教師將輔助教學工作調整為主要協助類別,且教學助理實際與學生面對面之工作比例有大幅增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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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統計出工作時數最高之前5項工作項目及所佔之時數比例分別為:協助課程教學活動(24.8%)、課外時間回應學生問題(12.6%)、學生課堂輔導(12.4%)、教材製作(11%)、協助實驗課(9%)(詳如下圖),教學行政類別中所佔時數最高之工作項目為「教材製作」,輔助教學類別中所佔時數最高之工作項目為「協助課程教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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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學年度第二學期,經費的分配上以「分配制」及「申請制」併行施行。分配制為配合教育部要求所有大學部必修課程皆必須配給教學助理之政策,並依主負責教師的必修課程學分數及修課人數加權來核給經費。此外,申請制為供有需要教學助理經費之教師另申請,加強教學助理協助課程教學之深度,真正符合教學工作上的需求,未來亦將提高申請制的總經費分配,以協助教師教學之工作,提升精進教學品質。102學年度第一學期亦有教學卓越經費的挹注,其教學助理經費及聘任之相關規範,請詳見本中心屆時公告,歡迎各位教師多加利用。